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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《新余学院信息公开清单及责任部门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01-11 11:14:17 浏览次数:

关于公布《新余学院信息公开清单及责任部门》的通知

 

余学院办字[2014]14号

 

    高等学校实施信息公开,是完善内部治理、接受社会监督、深化校务公开、推进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。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,2010年4月发布)、教育部《关于公布<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>的通知》(教办函[2014]23号)、江西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函[2014]117号)和《新余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》(余学院发[2014]10号)的有关精神,为做好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,制定《新余学院信息公开清单及责任部门》,具体内容附后,请有关部门认真执行。 

 

 

新余学院办公室

2014年12月29日

 

《新余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及责任部门》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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